初级会计考试考点分享:不征税项目可以抵扣进项税吗?

2025-04-18 13:46 20浏览 1回答

不征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,这一规定符合增值税的计税原理和法规要求。企业需准确区分不征税项目与免税项目,避免因概念混淆导致税务风险。明确规定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、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虽然该条款未直接提及“不征税项目”,但根据增值税原理,不征税项目因不产生销项税额,其进项税额自然无法抵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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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 · 2025-04-18 13:46.采纳回答

不征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,这一规定符合增值税的计税原理和法规要求。企业需准确区分不征税项目与免税项目,避免因概念混淆导致税务风险。明确规定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、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虽然该条款未直接提及“不征税项目”,但根据增值税原理,不征税项目因不产生销项税额,其进项税额自然无法抵扣。

一、不征税项目与免税项目的概念差异

1、不征税项目

指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项目,如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公益事业服务、存款利息、保险赔付等。此类项目因未纳入增值税链条,其进项税额从源头即不具备抵扣资格。

2、免税项目

指原本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,但因税收优惠政策免予征税的项目,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。免税项目虽不产生销项税额,但其进项税额在法规中明确不得抵扣。

二、进项税额的定义

《增值税法(征求意见稿)》第二十条将进项税额限定为“与应税交易相关的货物、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和金融商品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”。不征税项目因不属于应税交易,其进项税额不符合抵扣条件。

三、现实应用与案例分析

1、资产重组案例
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》,资产重组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。此类不征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,企业无需进行转出处理,因其本身即不具备抵扣资格。

2、财政拨款案例

企业收到财政拨款用于技术研发时,若该拨款属于不征税收入,其对应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需根据用途判断:若固定资产专用于不征税项目,则进项税额不可抵扣;若同时用于应税项目,则可按比例抵扣。

四、与免税项目的对比

1、免税项目进项税额处理

免税项目虽属于应税范围,但因税收优惠免予征税,其进项税额需按规定转出。例如,购进免税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时,需按比例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。

2、不征税项目进项税额处理

不征税项目因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,其进项税额无需转出,直接不具备抵扣资格。这种差异源于两类项目的本质区别:免税项目是应税行为的税收优惠,而不征税项目是税法对特定行为的排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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